在消防安全方面,很多客户和设计师认为采用燃气辐射采暖系统需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线引入车间,这样势必增加了危险性,使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等级提高。由此会给各专业的设计带来麻烦。对消防安全的顾虑主要是对相关规范、设备自身安全措施和系统运行状况不够了解产生的。
1、首先要消除认识上的误区。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第3.1.1条:“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属于丁类。因此,建筑物采用燃气辐射采暖系统火灾危险性等级比较低。单层高大厂房的设计中,丁类与戊类建筑相差无几。可见,采用燃气辐射采暖不会增加建筑物的危险性和设计难度。
2、其次燃气输配系统都采取了一系列安全措施。设备内的燃烧只在辐射管内程负压时才能进行,且系统管道、阀门等气严格密封、无泄露;燃烧器配备自动点火装置,无爆燃点火现象;具有熄火保护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及故障、失电、误操作等安全保护装置。客户在选用设备时需注意设备是否具有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有效的检验报告。
3、根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建筑物采用燃气辐射采暖系统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一旦有燃气泄露报警,应具备紧急切断气源的自动或手动装置。